遗失了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的市民应当立即挂失。挂失者可以电话报失:先拨打市医保中心的报失电话(62533197)进行报失,并提供遗失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医疗保险卡卡号或单位名称。电话报失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在1小时内停止报失卡的结算。同时,遗失者应在48小时内(即2天内,节假日顺延),到附近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书面报失手续,同时办理补卡申请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书面报失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在一个小时内停止报失卡的结算。如医保人员电话报失至办理书面报失期间又找到医疗保险卡的,可到市、区县医保中心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