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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和合法权益,上海市将“对本市370辆中小学、幼儿园自备校车统一标志标识和规范管理”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明确由市教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实施。至8月底,本市已完成自备校车颜色、标志统一和357辆校车行驶证换发工作,相关驾驶员的培训工作正抓紧推进。
今年以来,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能,注重从制度层面完善了有关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保障实事项目有效实施。市教育部门采取公开招标办法,确定了喷漆厂家和标志制作单位,并采取由中标厂家试喷样车、组织专家进行评判的办法,统一工艺流程和验收标准。同时,市教育部门通过媒体、网络,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提高公众的知晓度,扩大公众的参与面。市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据校车管理规定,对校车技术状况、使用年限、自有校车颜色及标志、租用校车资质及驾驶人员条件等提出审核、备案、持证等标准化要求并严格审核,实施户籍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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