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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养老保障是老年农民的基础性保障,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措施。1996年以来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逐步推进,2004年本市又建立了农村老年农民养老待遇托底机制。随着非农就业工作的推进,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也纳入了城镇或小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为进一步扩大本市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本市将“完成本市10万名农民纳入本市养老保障体系工作”列为200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至8月底,全市当年已有12.02万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完成年度目标的120.2%。
今年以来,市有关部门与市郊各区县积极沟通,细化明确有关区县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扩覆指标。各区县通过基层工作人员逐个排摸、挨家落实的方式,大力推进此项工作。重点是针对农、副业从业人员,通过加大宣传、提供参保补贴等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农保”,落实养老保障;积极帮助有就业能力的农民通过非农就业的途径参加“镇保”或“城保”,落实养老保障,并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确保农民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对处于养老年龄段的农民,通过区县、乡镇两级财政补贴的方式,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全力落实好老年农民的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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