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以“主体明确、责任到位、管理规范、诚信自律、文明有序”为总体目标,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和落实“一个主体、两个环节、三项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即市场开办者主体、市场准入和商品进出环节、受理消费者投诉、公开承诺、违法情况公示三项工作),全市集贸市场面貌有了明显变化。截至12月底,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1569家集贸市场进行了多次清理整顿,共取缔无照经营11882户,注销有场无市、经营不规范或者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市场320家。目前,市场内经营户有照率上升到85%以上,比整治前提高了37个百分点,亮照率达到90%以上,全市流通领域商标侵权案件同比减少了11%。围绕宣传实施新颁布的《商标法》,进一步加大对知名商品和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高知名度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开展了对星级宾馆、小商品市场、印刷企业等行业的市场整治行动,1至12月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716件,已结案688件,共处罚款648.6万元。在194家大中型商业企业中推广应用了《上海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软件》。10月下旬,上海市整顿办面向全社会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社会评议调查”。其中网上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集贸市场秩序、制止和打击商标侵权、肉类和豆制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三项专项整治工作的满意率分别为94.8%、96.5%和96.1%,达到较为满意的程度;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定向调查显示,对工商部门三项专项整治工作也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