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社会救助工作做到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相互结合,体制、机制建设同步推进,资金上足额保障,政策上基本协调,覆盖面上“应保尽保”,基本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网络化的目标,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救助帮困政策进一步完善。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和15项救助帮困政策措施,分类救助得到加强。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先后制定“救助渐退”和“提高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基本生活费抵扣标准”等政策,初步形成了促进救助对象自助自立的政策导向机制。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有所提高,城镇低保从280元提高到29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近郊2200元、远郊2000元、海岛1800元三个档次的标准,提高到年人均郊区2280元、海岛1980元。
二、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设得到加强。完善救助帮困网络、机构、队伍和政策,大部分区县落实了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管理事务所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为社会救助帮困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基础保证。全市依托街道、乡镇“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进一步得到健全,救助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救助重复和遗漏的现象有所改观。
三、多项救助帮困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社会救助对象的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在生活救助方面,截至到2002年12月底,民政部门实施的城镇低保对象已达43.2万人,人数比上年增加了27%,全年支出低保金6亿元;农村低保覆盖到2.43万户,6.1万人,人数比上年增加43%,全年农村低保金投入达到0.53亿元;有9.06万协保人员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月人均补助金121元,全年累计支出1亿多元;城镇低保家庭中有12.69万人享受粮油帮困;另外,还有1.45万多人享受实物补助。在医疗救助方面,民政部门已对患大病重病的5万多人次实施了不同程度的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金5000万元,人均救助金额为近1千元。
四、社会发动面得到拓展。社会互助帮困进一步蔚然成风,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发动下,工青妇、残联、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个人纷纷参与救助帮困,开展经常性捐赠活动,形成了社会互助、结对帮困、送温暖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帮困格局。据不完全统计,民政部门“2002年春天援助计划”共募捐2900余万元;在扶贫济困全市募集衣被活动中,全市共捐赠衣被722.11万件、课外阅读书籍63.32万本支援云南和江西受灾和贫困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