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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386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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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概况


(市司法局供稿)

  一、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发展。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举办全市局级干部法制讲座2次,2500人次参加;局级干部法制专题班9次,1900人次参加;处职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班4期,800多人参加。11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联合发出了《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宪法知识活动的通知》,全市2700余名局级和相当于局级领导干部认真完成了《宪法知识学习60题》的测试。上海的做法得到了中央组织部、司法部等的肯定,市委领导在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典型交流发言。会同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就公务员依法行政及WTO知识培训工作下发了实施方案,全市科级以下公务员9200人参加了培训和统一考试。与此同时,还举办了本市经营管理人员师资和法宣骨干培训班、媒体法制栏目采编播人员培训班、技校法制教师岗位培训班、法宣干部培训班等等。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意见》和《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对青少年、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社区的学法用法工作给予了及时有力的指导。
  二、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为契机,开展全国第二届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十四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在纪念大会上宣读了陈良宇同志的书面讲话稿。市领导18人26人次参加了各类活动,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影响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广泛地开展了依法治市日及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周、日活动。会同市妇联组织了本市“三八”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周活动;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联合举行了百万职工“两法一条例”(《劳动法》、《工会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知识学习宣传活动。
  三、着力发挥媒体进行法制宣传的优势。市法宣办和有关媒体在新民晚报新闻版、上广“清晨新闻”节目、“东方法治”网中开设了“今日法律”专栏,基本上做到一年365天,天天刊、播市民关注的法律法规信息,开创了利用媒体每天宣传法律的先例,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东方法治”网站运行良好,开通一年点击率达500余万人次,充分显示了网络媒体宣传法制的巨大潜力,得到司法部领导的肯定。《法苑》杂志和“社会方圆”电视栏目在坚持正确导向的前提下,注意发现和捕捉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密切关注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新出现的社会现象,增强了宣传报道的时效性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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