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本市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通知》的精神,通过转变思路,采取“宣传和教育、奖励和惩处、检查和自查、督办和自纠”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加大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力度。主要工作如下:
一、通过组织各级领导认真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二、抓“依法办学”,促“以德立校”。8月份,对本市1700余名中小学正职校长和1300名幼儿园园长进行了集中培训,从办学的指导思想、办学的理念和科学管理以及如何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进行全面的学习培训,将如何按照规定收费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抓教育经费投入,促办学经费增长。通过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待遇,有力地遏制乱收费的发生。
四、抓标准化建设,促学校均衡化发展。三年中,总投入40多亿元,共改造、撤并学校1569所,在本市建成了一批设计功能合理、质量上乘、校园环境优美的学校。
五、抓制度建设,促责任落实。结合本市的实际,在制定“五不准、五统一”的基础上,针对具体问题,制定一系列措施,从内外制度建设上进一步规范,加大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的力度。
六、加强检查,通过自查、联合检查、专题检查等,进一步落实整改。
七、奖惩结合,推进治理工作。一方面,对2001年“回头看”中查出的问题以及2002年发生的严重违纪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对2001年治理工作好的卢湾、青浦、奉贤三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