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了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便于中外记者通过公开、规范渠道了解上海重要的新闻信息,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将起到沟通政府和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沟通政府和广大公众的桥梁作用。新闻发布会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介绍市政府最新决策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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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伟(男)简介
 
历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焦扬(女)简介
发言人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23119799
 
 
 
 

今年9月20日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20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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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9月9日举行的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民防办主任刘南山介绍了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将于今年9月20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的上午10时至10时23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有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今年9月20日(全民国防教育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在全市范围(除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组织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本市首次组织全市范围的警报试鸣。组织这次防空警报试鸣主要目的是: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程度,进一步完善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使市民群众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的具体规定,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认知能力。

  为了确保这次防空警报试鸣的顺利进行,市有关单位和各区县政府对有关准备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落实之中。为使市民群众知晓试鸣的有关事项,熟悉防空警报的相关知识,在警报试鸣之前,市政府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有线电视、居民小区智能广播、散发宣传卡片等手段反复播放告知相关信息。市和各区县民防办近期将组织开展一系列防空防灾集中宣传活动;上海民防网站(www.mfb.sh.cn)开设了相关栏目,市民可登陆该网站试听防空警报音响信号,查阅防空防灾和警报相关知识。

  在警报试鸣期间,市民群众要注意听辩各种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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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