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3上海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具体部署要求,结合普陀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按照《普陀区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计划(2022-2023)行动方案》要求,聚焦“中华武数”产业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创新实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成效,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助力“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行政保护制度保障
1. 全面部署知识产权保护任务。按计划组织召开普陀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总结和部署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照年度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年度市级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营商环境指标测评考核标准,查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的做好改进提高;配合市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立体化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完成普陀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工作。
2. 认真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严格把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等规定,结合“一专多能”强化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规范知识产权案件执法,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3. 探索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结合普陀区“中华武数”科创布局,探索创业主体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假冒专利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处置专利侵权、专利纠纷的行政调解,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
(二)强化行政保护执法力度
4. 严格商标行政执法保护。围绕商标印制、生产制造、商业零售等关键环节,聚焦直播带货、微店微商等新兴领域,严厉打击商标领域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加强平台内网络经营主体的监管和线上线下违反商标管理行为的查处;加大驰名商标、重点商标保护力度,实现精准保护和长效监管;督促定牌加工企业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5.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按照《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切实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结合“双随机”检查,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纳入监管范围。
6. 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强化市区两级处置联动,持续开展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对涉及非正常专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点审查;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强化对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行为的信用监管和协同打击。
(三)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活动行政保护
7. 加强重大活动及民生领域保护。高标准开展第六届进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百日行动,做好第19届亚运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等国际性活动和大型赛事相关特殊标志保护;突出节日期间应季地理标志产品检查,并以民生物资、儿童健康、创意设计等商品为重点,聚焦直播带货、微店微商等渠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线索。
8. 深化规范化市场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和延续申报,突出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开展“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在重点市场和商业企业中组织申报1-2家双真承诺单位,共同打造“双真”品牌。
9. 加大电子商务平台监管力度。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和保护,并依托第三方技术手段定期开展网络监测;深化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优势,提高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力度。
(四)强化行政保护工作体系
10. 持续推进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推进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以(上海)创新园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商业秘密保护点等园区维权站点的作用,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进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机制。
11. 不断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作保护。完善跨部门协作保护,强化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和协同联动;加大跨区域办案协作力度,在普陀区与常州市签订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事项的落实,推进建立与长三角区域其他城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和资源共建共享。
12. 努力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依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市一张网”和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结合本区原有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站点开展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提高维权援助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13. 积极参加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鼓励园区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培育并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扎实成效。知识产权所要做好牵头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二)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办案程序
要认真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相关办案规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业务指导,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积极做好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的遴选报送工作,强化正向激励引导。
(三)加强协同合作,形成保护合力。
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间的工作沟通和衔接,建立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拓宽跨部门行政保护协作范围,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协作,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其他城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和资源共建共享。
(四)加强培训宣传,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多形式做好知识产权政策理论与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实务技能。提高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及时通报重大舆情。通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品牌日等重大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