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优化服务审批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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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和市审改办《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委”)拟进一步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流程和服务方式,让企业办事更方便。

  (一)扩大办理对象。允许以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名义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本区内同种动物所有养殖单元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合作社统一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简化申请材料。对于到期续办、变更场址或经营范围重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企业,简化申请材料。申请人仅需要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材料,对于没有变化的事项不必重复提交材料,大大提高办理效率。

  (三)缩短审批期限。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区农委将审批期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即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并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四)完善业务手册。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日常审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业务手册》进行修订完善。手册分为适用范围、审批基础、审批咨询、审批办理、监督检查以及法律文书、流程图七大板块,覆盖了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申请、审批到监管的全过程,进一步理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流程,规范办理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五)提前介入服务。区农委对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企业采取提前介入、批前指导、上门服务的模式。在企业提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前,重点对选址、建筑布局、硬件设施等为企业提供现场勘查,技术咨询指导服务。使企业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更为顺畅,避免企业走回头路、冤枉路,增加企业办事成本,耽误办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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