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公〔2007〕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6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综合评议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公〔2006〕11号)的精神,我委组织开展了2006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的评议工作。此次评议的重点是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互动渠道、信息整合等方面的情况。评议采用自查、抽查、网上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委组织了30名专家进行抽查,并在“上海教育”网站上开设公众评议专栏,参与评议的公众达2455人次。通过综合评议,徐汇区教育局、嘉定区教育局、闵行区教育局、长宁区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奉贤区教育局、卢湾区教育局、普陀区教育局被评为2006年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优秀单位。

本次综合评议结果充分体现出2006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上取得了以下三方面突出成效。

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005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2006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上下功夫,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委制定的《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细化教育业务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设重要政府信息的解读服务;畅通渠道,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工作;积极做好日常咨询工作,及时提供市民所关心的教育热点信息;重点做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各类教育收费政策及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中考政策及相关信息、各类教育单位名录的公开工作。与此同时,许多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网站上开展“网上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评议”、“网上公示”、“教育大家谈”,注重单向发布和收集反馈相结合、单向发布和双向互动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二、积极推进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委制定的《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办事公开工作。一是统一“网上办事”专栏设置、统一栏目名称、统一目录编制、统一信息发布事项及要求。二是重点推进招生入学事项公开,重点推进教育收费公开,重点推进“评优推优”工作公开,重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三是规范事项名称、申办主体、申办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机构、申办时间、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查询方法、监督投诉等办事公开内容要素。四是努力做到重点办事项目全程公开、常规性办事项目全年公开、临时性办事项目随时公开、阶段性办事项目按时公开。

三、大力开展网上便民服务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委制定的《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便民服务专栏建设规范》,在网站上开设“便民服务”专栏页面,设置网上办事、便民问答、网上互动、电子地图、招生考试等相关栏目。在网上办事栏目中,集中发布最新办事信息,提供办事指南、在线办理、在线查询和表格下载。大部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类办事项目进行了合理分类,提供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收费、学籍管理等16大类相关的办事指南。在便民问答栏目中,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分类,形成“便民问答”数据库,并开设“最新热点问答”专栏,集中对公众咨询频度较高、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解答。在网上互动栏目中,大部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咨询、信访和监督投诉渠道。在电子地图栏目中,一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探索运用新的形式介绍本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考试栏目中,大部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提供各类相关信息。与此同时,各部门网站加强了教育资源平台的建设,推进区县内优质资源的共享。

本次综合评议结果表明,一年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中做到领导重视,措施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在评议过程中,各单位认真对照相关要求,以评促建、边评边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希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在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积极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广泛收集民智民意。增强信息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二是继续提高网站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网站服务窗口与业务系统应用支撑之间的有机结合,提高在线办理能力。选择若干个可以直接办理的事项试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的应用,探索“一办到底”的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人工受理,全过程网上查询”。进一步梳理办事指南内容,做好办事指南的分类工作。三是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利用。积极推进本系统政务(办事)公开,推进学校网站建设,构建市、区(县)、校三级政务公开网络。加强信息内容整合系统建设,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的门户功能和作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