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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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以“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建设为抓手,盘活土地资源和集体资产,不断提升郊区乡村的宜居度和吸引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建设充满活力的超大城市美丽乡村、未来发展战略空间和核心功能重要承载地。

  11.1 提升大都市乡村产业现代化水平

  准确把握超大城市乡村发展功能定位,以满足超大城市居民需求为导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引导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构建与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11.1.1推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202万亩耕地特别是1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农业“三区”为重点,聚焦打造一批绿色田园先行片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装备农业和智慧农业发展,加大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推广力度,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建设一批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及食用菌、蔬菜和花卉园艺等植物工厂,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大力推广花卉等经济作物,努力打造都市型农业标杆城市。发挥上海科技优势,全力支持种源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体系建设,为国家打好种业翻身仗做出上海贡献。推进生态循环绿色农业发展,加快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推行种养结合等节肥节药的生态农业模式,到2025年农田化肥、农药总施用量分别下降9%和10%,畜禽养殖废弃物和粮油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以上,地产绿色优质农产品比例达到70%以上。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100家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11.1.2持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绿色田园先行片区为载体,突出区域特色品牌,结合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创建提升,打造一批涵盖生产加工、科技服务、文旅休闲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水平,打造一批民宿集聚点、乡村旅游路线和农事节庆文化活动,围绕旅游古镇、特色村落、乡村民宿等打造一批特色村镇休闲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休闲需求。

  11.1.3培育超大城市乡村地区多元功能。鼓励依托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居住、康养、文旅、电商功能等多业态融合。纯农地区积极发展田园综合体等特色文旅和休闲农业,城镇产业园区周边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人才公寓,重点功能区和工业园区周边促进关联产业向乡村延伸布局,集聚一批类总部企业和研发中心。

  11.2 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乡村民生短板,不断缩小公共服务领域的城乡差距,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高水平的城乡融合。

  11.2.1提升优化农村人居环境。落实村庄规划,继续有步骤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重点解决“三高两区”周边农民以及规划农村居民点范围外的分散户的居住问题,暂未实施的撤并村要及时明确推进计划,切实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推进“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800公里;加大对农村电网改造、燃气管网、供水管网和数字网络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推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续建与新建项目,逐步推进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连片实施中小河道整治,探索试点农田径流污染物生态拦截技术,力争实现骨干河道上游污染物减少1/3以上。进一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探索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和美丽庭院建设。

  11.2.2着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第二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采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推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村卫生室功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同质化对接,推进健康村镇试点建设,提升农村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素养水平。结合农村老年人生活居住特点,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大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农村养老设施配置均衡可及,完善街镇(乡)有“院”、片区有“所”、组有“点”的设施网络。

  11.2.3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示范村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提升乡村整体风貌,配置旅游、休闲等服务设施,与乡村治理紧密结合,探索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在基础设施运维中的作用。鼓励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着力加强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到2025年全市规划保留村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全覆盖,建设300个以上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50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形成一批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建设发展模式。

  11.3 深化农村各项制度改革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在基本完成镇村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行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继续加大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力度,建设一批收益稳定长效的“造血”项目,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生动力,不断提高低收入农户生活水平。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分类实施农民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积极推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年度收益分配,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重点,促进农民增加经营性收入。按照同地、同价、同权、同责的要求,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等多种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11.4 发挥各类城镇对乡村的带动联接作用

  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增强新城集聚辐射功能,更好发挥各类镇连城带乡、服务农村的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乡村振兴示范镇试点。中心镇要按照人口规模和地区活动中心标准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按照主导产业定位建设一批面向各类人才的租赁住房和公共配套设施。加强城镇型园区建设,实现产业空间和居住配套空间的小尺度复合。远郊一般镇要按照小而美的导向,通过实施全域规划、全域整治、全域建设,补齐镇区短板弱项,整合生态和农业空间,发掘和激活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体现和提升大都市乡村文化价值。激活部分非建制镇潜力,充分利用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加快实施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优化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增强产业配套和社区服务功能,成为承载优质项目、吸纳农民就近城镇化的平台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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