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546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奉贤区柘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金海、海湾和营房治理单元2023年度河湖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沪奉水务〔2022〕16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柘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金海、海湾、营房村河道水环境,沟通水系,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奉贤区柘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金海、海湾和营房治理单元2023年度河湖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符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35条段26.02公里(新开193.30米),疏浚土方17.10万立方米,开挖土方2.41万立方米,回填土方0.63万立方米,新(改)建护岸(坡)41.27公里、生态斜坡10.95万平方米、桥梁5座、箱涵16座,布置曝气设备29台、浮床0.17万平方米,种植水生植物6.72万平方米等。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强林水复合设计,协同农业农村部门抓好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五、项目总投资11478.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52.90万元,独立费用923.07万元,预备费702.08万元,建设用地费2000万元。资金渠道: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建设用地费由你区承担。
六、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七、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区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