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印发日期:2023-10-18      发布日期:2023-10-18      沪科建复〔202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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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建复〔2023〕7号

  

普陀区代表:

  

  你团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上海科创办、普陀区政府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团梳理了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以来,在项目资源对接、课题研究、人才引进等方面开展的工作,以及取得的进展成效,分析了中心在核心技术研究、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优化中心管委会运行机制、加大市校合作共建力度、打造科技创新生态、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的针对性建议,对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7月29日市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关于加强科技人才合作,共建国际创新中心的协议》,协议商定设立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同年8月31日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揭牌,10月12日取得事业法人证书。

  

  根据共建协议精神,成立了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上海市副市长吴清和清华大学副校长尤政担任管委会主任,委员由上海市相关委办局、区政府领导和清华大学相关部门领导担任,其中包括上海科创办执行副主任、普陀区区长、市科委副主任等。8月31日,中心召开管委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心章程及中心主任人选。

  

  近年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普陀区政府等有关各方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中心的建设发展,支持中心在集成电路研究平台建设、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国际人才吸引集聚、打造高端科创服务平台、区域发展研究等方面取得了系列进展。

  

  一是积极推进新一轮协议签署。前一阶段,市发改委牵头与清华大学共同起草了新一轮《上海市政府 清华大学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强化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功能”作为放在首位的合作内容,明确将支持创新中心发挥作用,进一步做实研发和转化两大核心功能,并支持创新中心作为新型研发机构先行先试科技改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纳入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国有资产处置、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方面获得充分授权。合作内容还包括支持清华大学与在沪科研机构、重点企业联合打造一批国际化、高水平的重大科研平台,集聚清华大学和本市的科研、产业优势资源,围绕创新需求,开展“揭榜挂帅”技术攻关,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上述协议尽快签订。

  

  二是积极推进新型研发机构政策研究和制订。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理念思路新、管理方式新、资助模式新等特点和优势。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既是打造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也是科研机构改革的先行探索。近年来,上海围绕国家和本市科技创新战略和任务需求,推动建设了一批战略性、前瞻性的新型研发机构。但是,对新型研发机构这一新生事物,部分问题是通过“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予以突破,尚未制度化和常态化。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度创新,为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技体制机制由“松绑”到“解绑”,市政府办公厅4月印发了《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近期也将印发促进本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意见。

  

  三是支持中心不断强核心能力建设。推进中心依托清华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筹建集成电路研究平台,将清华大学集成电路领域的科技创新力量注入上海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做实做强、落地见效。市发改委、市科委、上海科创办、普陀区政府等通过多种形式推进中心不断加强核心能力建设,支持中心承接了“技术转化服务平台建设”、“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集成电路研究平台”、“面向汉语言教学与传播的人工智能关键基础技术研究”等一批重要研发项目。积极推进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未来车脑芯片架构与集成关键技术研究”论证立项工作,目前已报发改委完成专项评估,并通过市政府专题会审议,近期将启动立项实施。普陀区政府在办公场地和资金方面提供了大力支持,为平台建设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支持中心大力开展高水平人才团队建设。近年来市科委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强对高层次海外人才的引进与服务工作。出台外国人才工作便利化措施,推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5.0版,大力吸引获得世界前500名高校STEM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人才来沪工作。充分发挥驻海外联络处作用,持续举办“到上海去”中欧、中澳创新与职业发展论坛等海外引才品牌活动,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才俊。支持中心建立校招、社招、博士后招聘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与普陀区外专窗口建立关系,成功为海外专家办理居住证和工作许可证吸引优质人才加入中心。中心已招募全职工作人员40余人、项目双聘人员60余人(包括清华师生和企业参与项目研发的人员),引入美籍国千1人、韩国专家1人,培育市海外高层次人才1人并入选工信部平台人才计划。支持中心着力打造国际人才蓄水池。2021年3月份以来,中心已成功举办6期国际人才沙龙,来自12个国家的近150余名国外嘉宾出席活动。协助区域培养紧缺高层次人才。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长三角项目于2019年9月底开始招生,已累计招生3期。2021年10月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集成电路专班启动招生,为上海市加快培养集成电路紧缺高层次人才。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上海科创办和普陀区政府,强化工作协同配合,积极推进中心建设运行。

  

  一是(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市校协议尽快签订。持续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市校合作的有关内容,聚焦推进清华国际创新中心创新能力提升,促进本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上海科创办)适时推动清华国创中心召开管委会和管委办的相关会议,助力清华国创中心优化管委会运行机制。

  

  二是(市科委)强化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政策支撑。落实《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以及将要出台的《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精神,为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围绕改革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的经费支持机制,提出对承担战略性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可实行任务为导向的财政经费预算管理机制,以合同形式对任务、预算等予以约定,并按照负面清单进行经费使用管理,赋予机构最大自主权。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依照章程实施管理。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并在落户、安居、外籍人才引进等方面强化保障。特别是对于事业单位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放权松绑,建立健全与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机构可为其直接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企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可按照实际需求为非事业编制人员缴纳企业年金。可利用非财政性资金设立以成果转化为核心功能的运营公司;可不受机构规格和事业编制数量限制,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业务用车、业务用房、业务设备等国有资产。涉及机构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事项,授权机构自行审核或审批。机构相关人员参与职称评聘时,可参照企业申报方式,不受事业单位缺额申报限制。

  

  三是积极支持中心不断强核心能力建设。市、区两级将继续对中心的建设发展给予有力支持。(市科委)支持推荐中心申报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市级重大专项签订框架协议并推进实施。指导中心加快现有项目攻研,持续提升中心核心能力,支持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等优秀承载平台引进集聚人才。普陀区政府将在原有免费提供的1.3万平方米办公场地(位于普陀区长风商务区同普路2号楼、4号楼)的基础上,后续在区域规划中为中心发展预留足够的科技创新空间载体,吸引更多清华大学基础研究类、应用类学院以及清华系科创企业入驻,为创新要素和人才集聚提供更加便利的创新熟地和事业平台。

  

  四是(市财政局)积极支持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成立成果转化投资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小企业孵化,以及股权投资等,实现机制体制更加灵活自主、成果转移转化更加顺畅,努力建成高层次、综合性、开放式的新型创新载体。(资管处)支持中心依托正在策划设立的市科技创新基金,通过公开募集,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围绕中心科技成果转化投资的子基金。

  

  感谢你团对上海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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