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南桥镇贝港城中村公共绿地及地下车库一期新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沪奉规划资源请〔2026〕40号),《关于报批奉贤新城17单元05-10地块绿地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沪奉规划资源请〔2026〕41号),《关于报批奉贤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沪奉规划资源请〔2026〕42号),《关于报批土地储备(奉贤区金汇镇金钱公路西侧、汇中河路南侧区域)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沪奉规划资源请〔2026〕43号),《关于报批土地储备(奉贤区奉城镇奉城工业园区南区奉旺路西侧、奉浦路北侧区域)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沪奉规划资源请〔2026〕45号),《关于报批金钱公路(南行港路-大叶公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沪奉规划资源请〔2026〕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此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沪(奉)征地补〔2026〕第19、20、21、22、23、24号)。请依法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2026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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