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市规划资源局《本市建设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程序(试行)》(沪规划资源规〔2020〕14号)意见,以及市交通委关于公路、市政道路以及航道项目2021年第五次工作例会纪要(2021-25)意见,为支持S3公路(周邓公路-G1503公路两港大道立交)新建工程完成前期证照办理,经研究,我局同意将S32公路范围37973平方米的公路用地(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成果号:201900501193)和G1503公路范围34400平方米的公路用地(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成果号:202000507845)无偿划拨给上海沪洋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道路使用。请你中心指导并敦促上海沪洋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做好后续S3公路设施移交及资产登记等相关工作。原用地批复文件《关于S3公路(周邓公路-G1503公路两港大道立交)新建工程涉及公路用地的批复》(沪道运设养〔2020〕185号)即行废止。
特此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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