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本市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5-29      发布日期:2022-06-01      沪民办发〔2022〕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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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机关各行业主管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2022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民电〔2022〕59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22〕11号)要求,决定在本市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活动的思路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把握民政服务机构点多、面广、线长以及服务对象情况特殊、数量众多、自我保护能力弱的特点,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提供良好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二、明确活动的主要内容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和市安委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民政系统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采取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利用媒体平台、宣传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5月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员工教育,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三)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出台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研究制定、扎实推进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通过民政服务机构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多种形式,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发展。

(四)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主管部门报告本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等,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五)努力提升安全管理群防群治实效。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调动参与监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区民政局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政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殡葬、福利彩票销售等民政服务场所,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推广经验做法,开展安全咨询,切实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参与本地区各类安全生产和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构建群防群治安全管理防线。

(六)严密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以《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主要内容,通过观看宣传短片、张贴海报、培训研讨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结合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6月16日前后,各级民政部门和服务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以线上为重点,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督促服务机构逐一落实整治责任、方案、资金和整治期间的防范措施。

三、明确活动的措施要求

本市民政系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采取条、块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条”上,由机关各行业主管处室按职责分工和“管行业、管安全”原则,负责推进各行业相关工作落实;“块”上,区民政局、市局属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遵照属地政府和市局的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一)层层压实领导责任。本次活动在市局安委会领导下,市局安委办和行业主管处室负责明确活动的思路目标、主要内容和措施要求,抓好筹划部署、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各区民政局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应的领导机制,抓好本区民政服务机构相关工作落实;各民政服务机构根据市局或区局的要求,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推进落实的具体任务、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深入分析安全形势。各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专题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目标,认真梳理以往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特别是在这次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明确活动的具体抓手,做到有的放矢。

(三)注重搞好统筹结合。六月份,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复工复产逐渐展开、安全大检查全面推进,要注重统筹兼顾、搞好结合,不要为搞活动搞活动,坚持把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四)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要聚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挖掘干部职工的先进事迹,加强典型人物、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橱窗、墙报、条幅等传统媒介,介绍活动的内容、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安全科普知识,扩大全国“安全生产月”和民政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覆盖面和知晓度,强化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责任意识,倡导安全工作“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享理念,形成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严密组织检查督导。各区民政局和市局各行业主管处室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民政服务机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对薄弱地区、部位、环节进行专项督导,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一督到底。市局领导将带工作组进行检查抽查。

市局机关各行业主管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民政局要确定一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提供活动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和视频、图片等资料,并于6月10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附件1),各区民政局和市局各直属单位同时上报活动方案。请于7月1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和2022年上海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

 

附件:1.2022年上海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2.2022年上海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尹立骏    联系电话:23111561

电子邮箱:2859084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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