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160号
各相关区水务局、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取水许可管理的通知》(办资源〔2015〕175号)、《关于印发〈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办资源〔2021〕367号)、《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沪府办〔2016〕72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2〕544号)的要求,强化本市农业取用水监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农业取用水管理
一是强化典型灌区在线监测。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涉及全市136个农业用水计量样点灌区,根据水利部的要求,各样点灌区用水量监测数据按月报送水利部,水利部定期通报样点灌区异常数据情况,各区水务部门要加强监管,出现异常数据应快速分析原因及时处置并上报。
二是及时更新样点灌区基础信息。为确保监测样点灌区数据质量,各区要关注各样点灌区的基础信息情况,对灌区涉及地类调整、种植模式变化、灌溉面积变化等基本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上报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三是强化农业用水日常管理。督促取水户根据取水许可总量控制要求,制定合理的灌溉制度,落实灌溉用水的日常管理,指导取水户做好取用水日台账记录。确保镇域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在取水许可范围内。
四是落实农业用水统计工作。根据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充实完善农业用水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水利部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中基层年报表(201表)和综合年报表(301表)的填报工作,严格用水总量核算数据质量审核。
二、推进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建设
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持续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按照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上海市节水型农业示范区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21〕459号)要求,加强部门沟通、上下联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创建工作。2023年,本市计划创建完成9个涉农区的节水型示范区,年度创建成果将纳入对各区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
三、做好农业用水效率分析工作
持续强化用水效率指标管控,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办法》(办农水〔2015〕196号)要求,加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进一步优化样点灌区选取,增强灌区代表性,加快完善灌区用水计量设施,提高样点灌区用水监测能力。积极探索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系数测算工作,进一步提升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
农业节水是贯彻落实国家全面节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区高度重视农业取用水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做好日常监管,提前谋划年度工作,确保用水总量可控、用水效率科学合理。
请各区落实具体工作联系人,于3月24日前将人员名单(附件1)反馈至市水利事务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区农业取用水监管工作联系人名单
2.农业用水在线监测样点灌区情况表
3.用水统计调查直报典型小型灌区情况表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3月21日
联系人:陈鑫 13661611342
张焕 18217280830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印发
附件1
区农业取用水监管工作联系人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
负责人 |
||||
联系人 |
||||
附件2
区农业用水在线监测样点灌区情况表
序号 |
乡镇 |
村 |
灌区名称 |
作物类型 |
灌溉面积 (亩) |
1 |
马桥镇 |
民主村 |
民主村工农河机口 |
水田 |
117 |
附件3
区用水统计调查直报典型小型灌区情况表
序号 |
灌区名称 |
1 |
民主村工农河机口灌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