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龚如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5-04-15      发布日期:2025-04-28      沪崇府人〔2025〕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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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龚如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杰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熠剑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沈云峰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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