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4-21      发布日期:2026-04-22      沪卫办职健〔202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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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肺科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各集团公司、中央在沪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定于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第2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为“守护职业健康,共建健康中国”。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周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活动方案。要围绕活动主题,聚焦化工、电子制造、建筑等重点行业以及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将日常技术服务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各集团公司、中央在沪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开展具有行业和单位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创新形式,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实效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线上宣传;同时结合专家主题宣讲、现场咨询、科普讲座、技能竞赛、视频展播、海报张贴、宣传折页发放等线下活动,引导公众和职业人群提升职业健康素养水平。要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推广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技术,展示“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和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支持,参与主会场活动

本市定于4月28日上午举办2026年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活动(活动安排详见附件2,活动通知不另发)。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承办、协办及支持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筹备,确保主会场活动顺利开展。请各单位结合主会场活动安排,同步做好本辖区、本单位宣传周活动的组织策划,形成全市联动效应。

四、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经验做法,于5月8日(星期三)前将活动情况和《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反馈至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邮箱shzyjkc@wsjkw.sh.gov.cn。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赵老师,电话23117948;杨老师,电话:23114308。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2026年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安排

3.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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