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5-18      发布日期:2023-05-18      沪绿容〔2023〕17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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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绿化市容局、各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及《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沪府办规〔2023〕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程建设领域实际,制定印发《关于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关于“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

营商环境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区绿化市容局、各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以及《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沪府办规〔2023〕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程建设领域实际,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批后监管质量和水平。深化“用地清单”“多测合一”“分期竣工验收”制度改革,规范监管流程及监管内容,充分运用“大数据+5G+AI”技术,实现告知承诺事项和审批事项的双100%监管。探索“风险+信用”监管机制,完成4个事项的信用目录编制,建立行业信用应用档案库。

二是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企业办事更加便利。优化行业工程建设领域主题集成服务,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过程“泛在可及”水平,持续提升智能服务能级,铸就行业年办件量百件以上审批事项100%实现“智慧好办”和“帮办服务”(简称“双百”服务),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感受度。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改革制度系统集成

1、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根据“向企业提供清晰、明确的地块开发建设条件和政府部门管理要求,实现用地单位拿地后即可开展报批报建工作,进一步缩短建设周期”工作的要求。加强规划选址阶段提前介入,注重生态敏感空间把控,明确告知建设主体“十四五”期间绿林地“占补平衡”绿地不得在规划绿地边界内补偿,林地在规划林地边界内补偿的用地清单。配合建设主体在遵循“不占绿、少占绿”的原则上,共同研究优化规划设计方案,加快建设项目的报批报建进程。

2、提升“多测合一”改革成效。加强测绘成果共享互认,在线调取“多测合一”成果。将“分期竣工验收”实施范围扩大至工业、研发、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等项目,支持主体工程或单体工程提前投入使用。完善综合竣工验收制度,绿化工程在推行综合竣工验收时,探索结合不同类型项目特点,进一步明确附条件通过的办理要求,精简提前查看的实施范围,规范提前查看服务流程,引入信用管理机制推进综合竣工验收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数字化赋能

依托市政府“一网通办”,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打通工程建设全流程审批服务数据链,提升工程审批系统办事效能。

1、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过程智能化水平。推进行业涉及工程建设领域10项事项实现“双百”服务和智能引导、智能申报、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辅助审批等功能,实现线上线下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查规则指标化、数据比对自动化,实现智能预填比例不低于70%,智能预审比例不低于90%,企业个人首次申请受理(收件)成功率不低于90%。

2、提升“两页”个性、精准、主动和智能服务水平。推进电子证照送达,不断优化电子发证模式,更新完善电子证照库,将“建设工程垃圾处置证”、“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和“临时占用林地的许可”通过主动智能化服务,提供证照到期提醒和数字化“亮证”服务,优化电子证照使用体验和使用能效。

3、拓展线上线下帮办服务。开通行业涉及工程建设领域10项审批事项线上“专业人工帮办”,实现1分钟响应、90%解决率;“12345”热线三方通话直转受理窗口专业人员接听,接通率90%;开发线上帮办微视频,降低企业群众学习和试错成本。强化智能客服“小申”语义分析、精准匹配等人工智能技术支撑,不断优化用户咨询问题的意图识别、多轮会话和相关答案的精准推送以及智能检索能力,智能客服解决率不低于60%。线下,继续推进工作人员帮办制度。进一步提高帮办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将窗口服务作为帮办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4、迭代更新“随申办”。加快行业工程建设审批事项接入“随申办”移动端,在“随申办”移动端企业云建设10个审批事项申报服务专栏,构建“政企直连”的服务通道,推进已接入服务优化迭代和体验提升,形成“泛在可及”的政务服务。

(三)着力提升工程建设领域监管质量和水平

1、创新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完善“风险+信用”监管机制,探索精准监管、数字监管手段,充分运用“大数据+5G+AI”技术,推广以在线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落实和强化监管责任,科学配置监管资源,细化实化监管措施,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监管措施、处理方式等内容,形成监管工作制度。开发行业工程建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移动端应用,健全“监管要素标准化、监管方式智能化、监管流程闭环化”的行业监管体系。

推进市、区两级监管工作,对告知承诺的许可事项做到100%的按期监管,对当年度应实施监管的许可事项做到100%的监管。

2、探索应用信用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完成“对占用已建成绿地的许可”“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审核”等项目的信用目录编制,建立信用档案库,在行业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实现信用管理,加强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配合推动占掘路审批改革

配合完成市政公用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道路挖掘占用许可等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在交通委界定的低风险区域深化占掘路快速审批机制。 

三、保障措施

1.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树立全局“一盘棋”意识,进一步优化“部门”协同机制,明确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工作闭环,从规划、设计方案、验收等环节抓好审核关,强化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绩效落实。

2.加强培训宣传。采用政策解读、专场培训、业务指导等方法,对相关管理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借助新闻报道、现场推介、自媒体宣传等线上线下途径,有针对性、多渠道地开展行业政策解读和精准推送,广泛宣传改革举措,增加政策的易读性。

 

附表:绿化市容行业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一体化改革任务分工表

 

附表:

绿化市容行业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一体化改革任务分工表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时间节点
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 在规划选址阶段提前介入,注重生态敏感空间把控,明确告知建设主体我局相关政策、对支持工程项目建设的边界与底线,共同研究优化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十四五”绿化和林地专项规划,明确告知可“占补平衡”的空间地块。 规划处 林业处、公绿处,许可处 全年
提升“多测合一”改革成效 将“分期竣工验收”实施范围扩大至工业、研发、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进一步明确附条件通过的办理要求,精简提前查看的实施范围,规范提前查看服务流程,引入信用管理机制推进综合竣工验收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许可处 工程站 12月底
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过程智能化水平 推进建设工程10项“双百”服务事项“智慧好办”开发建设。 许可处 科信处、景观处 9月底
提升“两页”个性、精准、主动和智能服务水平 开发“建设工程垃圾处置证”、“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和“临时占用林地的许可”等证照到期提醒服务功能。 许可处 科信处 9月底
优化拓展线上线下帮办服务 线上,“双百”事项开通“专业人工帮办”;“12345”热线三方通话直转受理窗口专业人员接听;开发线上帮办微视频。线下,推进工作人员帮办制度。 许可处 行政服务中心、环卫处、景观处、林业总站、分类中心 线上,9月底
线下,全年
迭代更新“随申办”移动端 在“随申办”移动端企业云建设10个审批事项申报服务专栏。 科信处 许可处 9月底
创新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梳理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监管措施,处理方式等内容,形成监管工作制度,开发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移动端应用。 许可处 科信处 6月底
推进监管工作 市、区两级对告知承诺的许可事项做到100%的按期监管,对当年度应实施监管的许可事项做到100%的监管。 许可处 执法处、各区绿容局(管委会)、指导站、绿化中心、分类中心 全年
探索应用信用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完成“对占用已建成绿地的许可”“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审核”等项目的信用目录编制,建立信用档案库。 许可处   9月底
配合推动占掘路审批改革 配合完成市政公用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道路挖掘占用许可等推行并联审批。 许可处 规划处 全年
加大宣传推广 采用政策解读、专场培训、业务指导等方法,对相关管理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办公室 宣传处、许可处 全年
协同工作机制 明确相关处室工作职责,形成工作闭环,从规划、设计方案、验收等环节抓好审核关。 许可处 规划处、林业处、公绿处、执法处 全年

 

附录
绿化市容行业涉及工程建设领域10项“超100件”办件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分类 责任处室 配合部门
1 对植物调运检疫的许可 许可 林业总站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2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许可 环卫处  分类中心、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3 对户外招牌设置的审批 许可 景观处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区绿容局
4 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许可 许可 景观处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区绿容局
5 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 许可 许可处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区绿容局
6 对迁移树木的许可 许可 许可处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区绿容局
7 对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的许可 许可 景观处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区绿容局
8 对林业植物产地检疫的许可 许可 林业总站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9 对占用已建成绿地的许可 许可 许可处 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10 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审核 许可 许可处 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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