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本市稻米产业“五优联动”的深化推进,我局针对市级“藏粮于企”大米加工企业普遍提出调整储备粳稻谷安全储藏水分的诉求,结合主题教育开展走访调研、调查摸底和研究论证。现根据相关规定和专家论证意见,在具备准低温条件的本市市级“藏粮于企”企业试行将储备粳稻谷安全储藏水分指标调整至≤15%,相关储藏条件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请各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市级“藏粮于企”储备粳稻谷安全储藏水分配套工作指引(试行)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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