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新编项目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4-05-11      发布日期:2024-05-12      沪建标定〔2024〕2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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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标定〔2024〕237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征集2025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新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本市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构建高水准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工作要求,经研究,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本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新编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工程建设标准化促进新质生产力提升,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申报原则

  1.服务重点。紧密结合政府职责范围,服务本市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历史建筑保护等工作,强化政府标准“保底线”作用。

  2.关注热点。积极响应行业需要的技术问题,鼓励成熟适用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充分发挥标准的系统性、先进性、引领性作用。

  3.破解难题。针对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技术问题,聚焦破解民生难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精简整合。符合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鼓励系统整合的“综合类”标准项目申报,不断完善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三)申报领域

  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范围要求,围绕房屋建筑、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交通、市政水务、绿化园林等领域的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鼓励公益类、基础类标准项目申报。

  (四)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可提供相关研究成果文件(如标准草案、技术导则或指南、团体标准等)。

  2.申报项目应于2026年6月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主编单位未按期完成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的标准项目。

  3.新制订的标准不再设置强制性条文。标准提出部门应当制定相应措施保障标准实施。

  二、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工程标准—标准管理—立项申报(https://ciac.zjw.sh.gov.cn/)。申报单位必须持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申报。网站注册登录事宜咨询电话: 962683。

  2.网上申报填报完成后,申请单位应下载《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设计制订(修订)项目建议表》并加盖公章,然后扫描上传,即完成申请。其中,“提出部门”栏应加盖标准提出单位公章(标准提出单位指本市相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

  2.标准编制完成后,由起草单位向市市场管理总站提出标准编制经费申请,经费将以一次性后补贴的形式发放。

  四、联系方式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标准定额管理处

  联系人:朱迪

  联系电话:23113182

  2.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科研标准管理科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511室  邮编:200032

  联系人:许奇  李洋

  联系电话:54614788-5123,54614788-6056,13818991646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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