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7-22      发布日期:2022-07-22      沪水务〔2022〕5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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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544号

 

 

 

各区水务局,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落实国家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要求,推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水资源监管职责,现将《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手册(2022版)的通知》(监督二函〔2022〕9号,以下简称《指导手册》)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贯彻

《指导手册》明确了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的范围、事项、标准和相关工作要求,为规范年度监督检查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提供了指导和依据。各区水务局、各相关管理单位和各取用水户要高度重视,对标对表,加强《指导手册》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切实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和义务,提高地区水资源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

上海市水务局统筹组织全市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会同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开展取水日常监督管理检查(其中,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取水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水水量管控和水资源费征收的监督检查,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取水许可的监督检查,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主要负责违法违规取水问题的监督检查);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取用水的监督检查;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主要负责饮用水水源的监督检查;市水文总站主要负责生态流量(水位)管控的监督检查。各区水务局要建立健全本地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切实抓好本地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

三、对标对表,优化流程标准

各区水务局、各相关管理单位要按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明确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可优先利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上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上海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等,采用线上初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统筹精简监督检查过程,确保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客观公正。

四、整改提升,确保检查实效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是国家和本市年度水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相关检查结果纳入各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要加强总结分析,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对于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经验做法,要加强宣传交流,凝聚行业共识,确保监督检查发挥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手册(2022版)的通知》(监督二函〔2022〕9号)

(电子版请从shszygl@163.com下载,密码52397000)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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