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上海市公共卫生研究专项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6-18      发布日期:2026-06-26      沪疾控局发〔2026〕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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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局)直属单位,有关医疗机构,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据《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研究课题实施细则(暂行)》(沪疾控局发〔20246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公共卫生研究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

二、申报范围

围绕探索公共卫生科学问题的研究方向,聚焦以下方面:

医学人工智能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研究,着力提升传染病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公共卫生干预与监督管理能力;依托人群队列开展公共卫生相关科学问题研究;疾病预防控制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研究;紧扣医防融合、医防协同理念,探索公共卫生领域医工交叉相关科学问题。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金额

(一)面上项目

以提升本市公共卫生领域科学技术水平为宗旨,解决疾病防控中的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注重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青年项目

鼓励围绕公共卫生科技领域的自由探索。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面上项目申请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者申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211日后出生)。

(二)项目申请者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目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2.历年项目验收不合格者;

3.查实科研学术不端在惩戒期内者;

4.获得各类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且在培养期内者;

5.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研究工作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四)研究期限为20269月至20298月。

(五)研究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提出意见。

(六)申请人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超出资助强度的项目研究经费,必须填写自筹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并由出资单位盖章。鼓励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予以配套支持。

(七)市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和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作为组织推荐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给市疾控局。区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部队和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所在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推荐。社会办医机构通过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推荐。同时,鼓励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等联合申报。

(八)实行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限额分类申报,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具体如下:

市级疾控机构推荐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各不超过5项;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推荐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各不超过3项;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级医疗机构、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推荐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各1项,其中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可增加推荐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各1

(九)各推荐单位要严把科研诚信关,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市疾控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五、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启用市疾控局科研管理平台(简称卫生科管云,网址:https://kypt.jkj.sh.gov.cn)进行网络申报。

1.已开通平台账号的推荐单位可直接登录。未开通平台账号的单位需提出申请,市疾控局审核后开通使用。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只注册一个账号。

2.请推荐单位组织申请人登录卫生科管云进行注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可登录后在首页点击下载专区查看用户操作手册)。

3.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遴选后通过卫生科管云提交项目申报书(数量不得超过限额),同时上传PDF盖章版的申报汇总表(系统可自动生成汇总表电子版,需打印盖章后上传)。

六、受理时间

网络报送时间为2026623日至7816:00(推荐单位完成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沈老师 02-133262080

王老师 021-23170668,021-23170677

平台技术支持:胡老师 18326086408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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