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国银典当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3-03-30      发布日期:2023-04-10      沪金监〔2023〕6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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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你办《关于拟同意上海国银典当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请示》(嘉金办请〔2023〕3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国银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典当)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国银典当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000万元。减资后,法人股东上海金思嘉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退出国银典当,自然人股东江飞出资额由人民币408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50万元,自然人股东甘惠民出资额由人民币36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290万元,法人股东上海中联制药装备有限公司和上海纽唛忻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保持原出资额不变。

请你办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国银典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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