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320公路(上海浙江省界-G60)改建工程涉及公路用地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3-10-07      发布日期:2023-10-07      沪道运设养〔2023〕1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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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G320公路(上海浙江省界-G60)改建工程涉及使用市管公路土地的请示》(沪道运事财〔2023297号)收悉。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抗疫情促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资源实施措施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规〔20224号)规定以及《公路、市政道路以及航道项目2023年第四次工作例会纪要》(2023-6),为支持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实施推进,经协商研究,我局同意将你中心涉及的12356.7平方米的公路用地(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成果号:202200557507)作为G320公路(上海浙江省界-G60)改建工程道路建设使用,由你中心与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有。

请你中心按流程办理用地协议,指导并敦促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做好后续G320公路(上海浙江省界-G60)改建工程设施移交及资产登记等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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