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部署方案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8-30      发布日期:2023-09-05      沪应急工贸〔2023〕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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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应急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根据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市粉尘涉爆企业实际生产状况,制定了本市《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部署方案》,请根据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落实。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30日 


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监测预警系统部署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四五”智慧应急规划》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8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监测预警系统”)部署,现就我市相关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16个区及临港新片区粉尘涉爆企业应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的部署安装,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实时监测、动态预警、智能研判和及时处理,不断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粉尘防爆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督促和服务企业主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市应急局成立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部署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长:杨晓东 市应急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黎明 市应急局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员:张   市应急局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王强毅 市应急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陈海天 市应急局科技保障处四级调研员

        姜文炯 市应急局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监测预警系统部署

市应急局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处牵头负责监测预警软件系统部署工作,各单位要完成属地相关企业的粉尘涉爆企业现状摸排,配合指导企业完成系统融合集成、企业基础数据收集、企业端监测数据采集和视频监控对接等工作。

本市监测预警系统原则上实行市级统一牵头部署,市、区和企业三级应用,所有数据将统一传输至市政务云系统,通过账号分配实现市、区、企业分级监管。监测预警系统包括监管应用端和企业应用端,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维护、动态感知和视频数据的实时监测监控、粉尘清理打卡管理,以及监测报警、粉尘预警处置等功能;各单位对辖区内企业的监测报警、风险预测、日常管理等情况的在线抽查、统计分析等工作。各单位要在系统应用中配备人员以及相应的硬件设施设备,开展辖区数据日常监督维护工作。

(二)采集接入监测数据

各单位要指导督促辖区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完成粉尘涉爆企业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并完善粉尘防爆安全相关监测、监控、报警、防控等设备设施,确保物联传感设备正常运行。在此基础上,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按照《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接入规范(试行)》(附件2)、《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粉尘监测预警系统数据采集技术指南(试行)》(附件3),采购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的基础信息、动态感知、视频监控等数据,确保接入监测预警系统的数据完整、准确。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端添置设备所需经费,按规定列支安全生产经费。

(三)推动企业全面应用

各单位要督促属地相关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监测预警责任制,开展常态化应用,发现报警要立即核实相关设备设施是否出现故障,及时处置;收到风险预警信息后,要认真研判分析、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消警。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粉尘清理制度,定期清理作业场所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并在检测预警系统进行打卡记录。同时,各单位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组建应急专家团队,开通24h应急咨询电话,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强化粉尘涉爆企业的动态监管和服务指导。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市应急局将按照“市级牵头部署、市区企业分级应用管理”的原则统筹建设全市粉尘涉爆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在应急管理部《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模型》基础上,建立在线监察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基于大数据分析,优化安全风险分级预警模型,根据企业固有风险、监测参数报警及处置、现场管理等情况,动态研判企业综合风险,在线监察系统将预警信息即时向企业和各单位发送预警事件信息。各单位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预警跟踪督导工作机制,开展系统值守和在线监察工作,针对不同预警级别,提出企业消警时限要求以及负责跟踪督导的部门层级,对超出时限仍未消警的,要通过督办、执法处罚、警示通报等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实施进度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3年底前)。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再排查、再摸底,汇总形成本辖区的《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表》(附件4)。市应急局将适时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技术方案交流推进会。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涉粉作业人数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和木粉尘企业的数据采集接入,部署在线监察系统,初步形成“线上”风险监测预警和“线下”监管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底前)。

总结2023年经验做法,在本市全面推广部署应用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一方面提升涉粉作业人数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和木粉尘企业的数据质量,另一方面在涉粉作业人数30人以下企业快速推广部署。以此为契机,督促指导试点企业实施相关设备设施改造,做好除尘设备、感知设备、监测设备的改造、安装、调试,开展数据采集和数据接入工作,跟踪试点企业运行情况,对监测数据及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不断优化工作机制。2024年底前,在全市工贸行业推广应用,实现全市金属及木粉尘企业应接尽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底前)。

完成全市粉尘涉爆企业应接尽接,总结试点工作成果,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措施及工作方法,加强粉尘防爆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提升企业除尘等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和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水平,对采集的数据开展深入研究,以风险精准分级和提早预警为导向,不断迭代升级风险评估模型和工作机制,形成一套可复制的在线监察工作模式,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思想认识

本市粉尘涉爆企业量大面广、小企业占绝大多数,新老风险复杂交织,同时,安全监管力量有限,监管手段还比较单一。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突破传统思想和认识,以创新思维理念,积极推进粉尘涉爆企业风险监测预警部署工作,推动粉尘防爆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二)加强组织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系统功能应用作为防范化解粉尘涉爆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属地相关企业的粉尘防爆监测监控数据保质保量接入。工作中涉及的人员、设备经费,由各单位纳入年度预算中予以解决。

(三)深入沟通细致谋划

各单位要通过积极开展典型企业调研摸底、重点企业座谈交流、系统应用展示等方式,了解企业建设意愿、现场建设接入条件、存在实际困难等信息。在引导粉尘涉爆企业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的同时,会同相关专业机构开展建设方案合理性、必要性审核,营造良好服务企业氛围。各单位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部署联网接入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专项工作组要对进展情况每月汇总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四)强化奖惩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专家、信息化专业人员等对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排摸和检查接入推进情况,将粉尘涉爆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推优评先、执法白名单等方式,把“要我建设”转变为“我要建设”,进一步提升属地和企业的积极性。

请各单位于12月21日前报送《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表》(附件4)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

2.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接入规范(试行)

3.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粉尘监测预警系统数据采集技术指南(试行)

4.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表

 (联系人:姜文炯,电话:23305957,邮箱:Shyjjgm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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