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局属各单位2023年服务单位名录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1-18      发布日期:2023-01-19      沪体财〔202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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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体财20235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决策程序,提高项目实施效率,深化项目绩效管理,根据《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上海市体育局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单位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市体育局实际情况,由局财务处(设施建设处)会同局直属机关纪委,于20231月在《上海市体育局直属单位20222024年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单位名录库》中统一抽取了局属各单位2023年限额以下招标代理、施工、设计、监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名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名录库适用范围

(一)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自筹资金(包括自有非财政性经费、教育费附加等)。

(二)项目适用类别

1.根据《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规定,市体育局2023年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2.局属各单位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招标代理、施工、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委托抽取的服务单位实施

3.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处室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包括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预算项目),局属各单位根据抽取下发的招标代理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另行从名录库中抽取确定,其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限额标准以下的可采用询价、磋商或公开招标等方式实施;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请按各自内控制度执行。

二、有关说明及要

(一)市体育局已与各服务单位签订《20222024年上海市体育局及其下属单位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直接委托意向框架协议》《上海市体育局20222024年限额以下项目的招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单位及局机关各处室委托抽取的服务单位实施根据框架协议中有关优惠原则,另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服务合同》。如因设计单位已提前开展次年度工程类项目设计工作,且服务费用在限额范围内的,局属各单位可在次年度用上一年度的设计服务单位。

(二)每年度同一家服务单位在本单位累计承接的限额以下招标代理、工程施工、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必须控制在100万以内,若服务单位数量不足则由市体育局财务处(设施建设处)会同局直属机关纪委在服务单位名录库中另行抽取。

(三)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市体育局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单位主体责任,依法合规加快项目推进和年度预算执行,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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