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2-11-09 发布日期:2022-11-18 沪金监〔2022〕165 号
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你办《关于拟同意上海甬商汇典当有限公司住所变更的请示》(静金融办〔2022〕24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甬商汇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商汇典当)住所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甬商汇典当住所由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475号变更为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831号8层J室。
请你办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甬商汇典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