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区横沥等河道护岸应急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印发日期:2022-11-24      发布日期:2022-11-24      沪水务〔2022〕9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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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971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嘉定区横沥等河道护岸应急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嘉水请〔2022〕48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因涉及临河企业红线无法搬迁腾地,不具备开挖条件,原则同意横沥原设计278.7米L型钢筋砼挡墙结构分别调整为U型板桩+导梁+后侧L型挡墙结构(76.3米)和U型板桩+L型挡墙结构(202.3米),同步取消58.4米L型钢筋砼挡墙结构、土法开挖减少700.48立方米、余方弃置700.48立方米、防汛通道674平方米、陆域绿化1818.79平方米、斜坡绿化572.63平方米。

二、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三、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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