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4-24      发布日期:2023-05-01      沪安委办〔2023〕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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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

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特别是湖北钟祥船厂爆炸、浙江金华企业厂房火灾、北京丰台长峰医院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暴露出思想麻痹、责任悬空、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教训深刻。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五一”假期和当前安全防范工作,从即日起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上海安全生产78条”具体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突出重大隐患和重点领域,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遏制事故反弹势头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坚决筑牢城市安全运行和生产安全防线,五一假期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重点围绕2方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的理念,把责任和规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危险作业管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

(二)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问题。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把重大隐患当作事故对待,加强对涉及消防、公众出行、文化旅游、大型活动、城市运行等重点领域形势分析,梳理分析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紧盯重大隐患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1.医疗、养老和儿童福利院等机构,重点排查易燃可燃装饰装修保温材料和占堵生命通道、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冒险施工等突出风险,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坚决做到有患必除、不留死角。

2.消防领域,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厂中厂”、仓储物流、娱乐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员工集体宿舍、“九小场所”等低设防区域以及新业态新风险,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等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

3.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整治小施工引起大事故等突出问题,以及工程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加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本市重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燃气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关键环节存在的重大隐患,深化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和各类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建设施工期间燃气管线保护,切实防范燃气管线外损事故风险。

5.文化旅游领域,重点督查景区内设施设备的隐患治理情况,督促各类旅游景区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情况。严格控制景区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等。

6.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排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深入开展全市游览接待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景区索道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7.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聚焦“两客一危一重货”、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轨道交通等人员密集场所,统筹做好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

8.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领域,重点整治商渔船碰撞、“四类重点船舶”、10人作业渔船等重大隐患。

9.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等重大隐患。

10.其他领域,重点加强对高温熔融金属、危险化学品使用、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油气储存、环保设施等高安全风险环节和作业的安全管理,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防范事故发生。

三、紧盯整改质量,推动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深化上账理念,更好依托数字赋能,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分类治理、闭环销账。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现场核查力度,防止出现问题一报了之、隐患“纸面整改”。

(一)在督促全面自查自改上下功夫。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设计规范,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隐患台账,逐个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及时向本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安委会办公室报告。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要按照规定依法实施整顿,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在深化严格精准执法上下功夫。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建筑无证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责问责等措施。要加大事故查处和追责问责力度,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全面开展责任倒查。对较大及以上事故,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政府监管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在强化属地政府综合督查检查上下功夫。各区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定期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通报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

(四)在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上下功夫。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排查大整治与主题教育调查研究结合起来,深入查找制约重大事故隐患根治、高质量安全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从根子上找准症结。要充分听取基层监管干部、行业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出实用管用措施并一抓到底。要牢固树立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思维,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方面实行标本兼治,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强化值守,全力做好应急准备

“五一”假期将至,人员流动大、重要活动多。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管控风险、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安全有序运行。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严防脱岗、漏岗。严格落实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优化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及时进行处置,坚决禁止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强化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恶劣天气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应急响应等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加密调度应急值守和救援队伍值班备勤情况。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坚持关口前移、靠前部署,确保人员、装备、通信等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科学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协调,层层拧紧责任链条,确保查真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五一”、中秋国庆、第六届进博会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指导服务等,督查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部署情况,对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施跟踪督办。各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于2023年58“五一”前后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汤俊敏,联系电话:23305963 传真:23305977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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