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顺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本市电动自行车火灾快速减量化的建议收悉。市应急局(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工作专班”)会同相关部门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已约见市消防协会相关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围绕电动自行车租赁模式试点、充换电柜规范管理及新国标管控等核心议题,联动多部门、区及行业协会开展深度研究,覆盖政策设计、基层执行、行业需求等全链条环节,确保调研的全面性与细致性。
(一)关于电动自行车租赁模式试点可行性。组织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浦东、宝山等部分区,以及市消防协会负责人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电动自行车租赁模式试点区域选取、运营主体资质、租赁车辆安全管理、用户需求等关键问题深入研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为试点方案设计提供多维度参考。
(二)关于调研“全民换电”“纳管电池”等意见建议。联合市消防救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部门召开《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地方标准宣贯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充换电柜规范管理和普及推进工作进行部署。同时,与市消防协会就“全民换电”“纳管电池”等建议展开深度交流,探讨“全民换电”模式的换电网点布局、电池统一回收机制,以及“纳管电池”中的电池身份唯一编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异常数据预警阈值等关键技术需求,掌握行业痛点。
二、本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主要风险研判
经市工作专班梳理,听取多方意见,本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主要风险如下。
(一)在用车辆基数大密度高。整治行动以来,市工作专班经过2年的排摸,结合公安近一年的上牌数据导入,共梳理排摸在用车辆800余万辆,其中锂电池车辆200余万辆,约占总量的25%。在用车辆和交管部门登记上牌总数均在全国城市靠前。
(二)车辆本质安全问题解决仍需时间。新国标车市场认可度有待观察,过渡期工作需各方协同支持,老国标车淘汰仍需时间(5-10年)。停放充电设施覆盖还存在短板,部分“老破小”小区因场地限制难以建设足量停放充电场所,充电难问题只能依靠周边道路或区域解决,本市充电口配建比抵于1:5的小区占总数3%。
(三)市场流通环节监管打击仍需保持高压。整治行动起来,本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案1000余件,但非法拼改装行为打击难度较大,部分店铺仍公开提供拼改装服务,取证难、上牌后改装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电池退出市场制度仍然不完善。尚无其他途径实现废锂电池闭环管理。因缺乏上位法依据,对不按规定处置报废电池的行为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和处罚,存在流入非正规回收渠道的风险。
(五)数据共享与开发有待加强。目前政府与企业间数据存在“信息孤岛”现象,信息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如车辆自带的防篡改锁、固件升级、速度记录等功能都掌控在企业手中,未能与监管部门实施有效信息共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提出的“三个建议”,市工作专班将继续保持与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为构建长效治理模式共同出谋划策。
(一)关于“推动全民换电模式”
加大推进居民领域换电力度,选取宝山开展“全域换电”试点工作,并加强对充换电柜建设规划选点的指导,多渠道、多条线挖掘建设使用场景,推动居民就近换电。2025年新建成的3000余台充换电柜中,面向居民换电的有2000余台。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居民换电布局进行规划,更好引导政策、资金和管理。
(二)关于“推动社会化定点租赁”
根据电动自行车租赁模式试点可行性座谈会精神,市主管部门已明确本市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是“不鼓励”基调,三大限制因素分别是“公交优先战略、道路资源分配、安全隐患防范”。从本市现状来看,共享自行车即便推行电子围栏仍难根治乱停放,若替换为速度更快的电动车,管理难度将倍增。且北京、广州、杭州等国内一线城市均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持谨慎态度。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寻找适当区域、园区型企业开展应用场景试点。
(三)关于“统一纳管电池”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要求新国标车辆的电池组与充电器、整车匹配后方可充电、骑行,对于未经过厂商官方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可能存在无法启动充电或骑行的风险。且新国标车辆自带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可以将车辆异常行驶状态以及蓄电池电压、电流、温度等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传送至企业管理平台,如再额外要求在电池上强制性加装4G通信模块等设备,可能存在加重企业额外负担和数据风险,也与现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存在重复。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相关电池厂商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联合推出个性化产品。
感谢您对我市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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