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2022年虹口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虹口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今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视察虹口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对标《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北外滩开发建设为引领,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主要工作如下:
一、聚焦“高标准”,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规范推进政府公文集中公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要做好历史公文公开属性的动态管理,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做好常态化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要转化公开,并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要确保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持续优化政府公文的分类展示,以服务企业、市民创业办事和公众关切为导向,新增特色主题分类,以实现政府公文的精准、便捷查阅。
2.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常态维护。继续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和所有政府信息的全量备案工作,并以数据对接方式同步推送至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本区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不低于90%,所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不低于95%。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要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定职责,落实专人专责,做好政务公开专属页面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从单位实际出发,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策解读,报告中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深化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内容与网站其他版块相关内容的联动衔接,确保各栏目内容全面、分类准确、数据同源。
3.提升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依法保障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获取需求。在办理过程中,继续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明确申请信息指向,提高答复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案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鼓励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根据《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率、纠错率。
二、聚焦“提质效”,将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
4.切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虹口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等文件,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研究确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要同步公开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决策结果等信息,条件成熟的可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5.持续强化决策制定全过程公众参与。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拓展公开征求意见渠道,规范公开意见征集情况。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应综合选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人民意见征集信箱、政务公开服务点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在完成对意见吸收采纳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对于相对集中但不予采纳的公众意见,应当说明未采纳的理由和依据。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6.着力提升政策解读实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进一步强化解读质量,重点做好关键内容、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探索决策预公开阶段的政策解读,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年内至少开展1次决策草案解读。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咨询、意见较集中的内容,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突出便民实用,创新优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
7.以需求为导向深化政策精准推送。全面梳理归集本区涉企政策,依托“虹口区企业专属网页”平台,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内容的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聚焦企业和市民办事需求,强化政策宣贯和解读力度,积极推进政策进社区、园区、楼宇、商圈。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开设“高级定制”,通过开展专项政策解读、量身定制“政策服务包”等“个性化服务”,提升精准化、主动化服务能级。聚焦基础社会保障需求,充分利用“社区云”等大数据完善“政策找人”信息数据库,摸清困难群众等特定对象救助需求,主动提供政策保障、帮扶资源和救助服务,实现民生政策精准推送和精准服务。
8.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强化“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功能,进一步做好社会公众对政策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文件起草单位要及时对政策咨询、相关留言进行解答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后续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在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版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9.常态化推动政府开放活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特色亮点,主要围绕北外滩开发建设、“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本年度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年内,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不少于1次。要加大政府开放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到活动主题鲜明、亮点突出、形式丰富、载体多样,通过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吸纳,进行专项反馈。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等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继续将8月确定为全区政府开放月,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三、聚焦“全领域”,做深做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0.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要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优化更新本区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继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试点领域公开专栏的维护更新,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的方式,公开各类事项信息,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信息。
11.创新推进全领域目录完善优化和工作成果运用。坚持开展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动态管理,优化完善目录内容和展示形式。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做好新增事项和更新内容的维护工作。强化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版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对于已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服务事项,要强化政务数据落地共享,加快工作成果开发应用。聚焦企业和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编制开发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对与企业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查询量大的信息,要综合运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线下政务公开服务点等渠道,通过场所公示、电子档案、“扫码看”“掌上查”“脸谱等级”等方式和形式,进行场景化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第一时间获取。
12.抓紧抓好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区民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各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参照《虹口区居务公开基本目录》,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实际,于年底前全面完成本街道各居委会居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目录形成后,各街道要加强实地督查,确保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及时准确公开。
四、聚焦“促发展”,深化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3.围绕北外滩开发建设,做好信息专题公开。设置专属页面,集中发布、及时公开北外滩开发建设相关工作方案、专项规划、标志性项目落地等关键节点和政策信息,扩大宣传推介力度,助力做大做强“企航北外滩”服务品牌,提升北外滩显示度和影响力。
14.围绕“六稳”“六保”,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线下政务公开服务点等渠道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与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等信息。进一步做好教育、卫生、养老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着力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加大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聚焦“民心工程”,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进一步推进旧改征收信息主动公开,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和便捷性。针对市民关心的道路交通问题,继续强化道路交管、停车泊位以及非法交通标线行为整治等方面信息公开。
15.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强化涉企政策供给。着力提升涉企决策质量,将定向听取相关行业及企业代表的意见作为涉企政策进入决策程序的前置条件。梳理汇总国家、市、区、园区等各级各类政策,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进一步优化各部门惠企政策汇集推广机制,依托“虹口企业服务云”集中公开准入标准、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探索开发“政策计算器”“办事日历”等特色功能,便利企业精准查询适配政策。充分运用“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企业服务专员、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宣讲、办事流程演示等渠道和方式,加大政策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到达率。
16.围绕行政服务效能提升,深化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做好市场监管准则和标准的集中公开;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致、便捷的政策咨询;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的主动公开。
17.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做实财政和审计信息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增强预决算信息透明度。依法依规公告各类审计结果,并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集中公示。
18.夯实数据底座,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进一步完善“数字虹口”门户,提升数据共享质量。加快本区公共数据资源全域全量实时汇聚,全面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效率,数据申请平均受理答复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贯彻落实《上海市数据条例》,探索基于隐私计算技术的数据开放新模式,切实强化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风险防范。
未涉及上述重点领域的其他部门要结合本部门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根据市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确定本部门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
五、聚焦“优载体”,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19.提升线上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围绕本区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结合“上海虹口”门户网站IPv6改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加强内容维护保障,确保信息发布流程规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强化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优化门户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意见征询、投票问卷等互动功能。深入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移动客户端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提升对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核实、处理及答复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平台作用。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完善本区以“上海虹口”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强化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联动与融合,实现稿源互通,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的合力。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加大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政策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信息化优势,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
20.优化线下公开渠道和政府公报。进一步强化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及北外滩企业服务中心特色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辅导、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强化两大专区的联动。在全区新增一批自助终端,推进自助终端进社区、楼宇、园区、商圈,方便企业市民就近自助查询相关政府信息,持续打造以“两个中心”为主体的虹口特色政务服务连锁超市,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延伸基层政务公开服务点,通过设置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社区居务、加装电梯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实行定点、定向公开。继续拓展《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选登内容,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等纳入选登范围,确保应登尽登。排摸公报需求情况,结合政务公开服务点的增设,优化调整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提升公报使用效果。推进政府公报与政务公开移动端融合,拓宽数字公报传播渠道,强化数字公报服务能力。
六、聚焦“抓落实”,严格强化工作监督和保障
21.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保障。切实发挥本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2.加强队伍建设与业务培训。各单位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设立政务公开联络员(AB角),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队伍基本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全面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加强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协调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司法局等将《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各单位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23.加强监督考核与工作落实。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且分值不低于4%的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并于下一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本工作要点印发后,各单位要全面对标、逐项分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附件:2022年虹口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2年虹口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目标和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做好历史公文公开属性的动态管理,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做好常态化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要转化公开,并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9月底前 |
| 2 |
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要确保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3 |
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4 |
持续优化政府公文的分类展示,以服务企业、市民创业办事和公众关切为导向,新增特色主题分类,以实现政府公文的精准、便捷查阅。 |
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 |
全年 |
| 5 |
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和所有政府信息的全量备案工作,并以数据对接方式同步推送至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本区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不低于90%,所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不低于95%。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6 |
落实专人专责做好政务公开专属页面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7 |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8 |
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策解读,报告中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1月底前 |
| 9 |
深化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内容与网站其他版块相关内容的联动衔接,确保各栏目内容全面、分类准确、数据同源。 |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10 |
依法保障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获取需求。在办理过程中,继续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明确申请信息指向,提高答复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案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 |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11 |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12 |
鼓励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 |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13 |
根据《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 |
区司法局 |
全年 |
| 14 |
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率、纠错率。 |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15 |
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研究确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要同步公开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3月底前 |
| 16 |
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决策结果等信息,条件成熟的可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
区相关部门 |
全年 |
| 17 |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应综合选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人民意见征集信箱、政务公开服务点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线上线下公开渠道。 |
区委宣传部、区相关部门 |
全年 |
| 18 |
在完成对意见吸收采纳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对于相对集中但不予采纳的公众意见,应当说明未采纳的理由和依据。 |
区相关部门 |
全年 |
| 19 |
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 |
区政府办公室、 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10月底前 |
| 20 |
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21 |
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22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23 |
进一步强化解读质量,重点做好关键内容、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24 |
探索决策预公开阶段的政策解读,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年内至少开展1次决策草案解读。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10月底前 |
| 25 |
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咨询、意见较集中的内容,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26 |
突出便民实用,创新优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
区委宣传部、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27 |
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 |
区委宣传部、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28 |
全面梳理归集本区涉企政策,依托“虹口区企业专属网页”平台,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内容的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投促办等相关部门 |
全年 |
| 29 |
聚焦企业和市民办事需求,强化政策宣贯和解读力度,积极推进政策进社区、园区、楼宇、商圈。 |
区投促办、区科委、区商务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各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30 |
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开设“高级定制”,通过开展专项政策解读、量身定制“政策服务包”等“个性化服务”,提升精准化、主动化服务能级。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31 |
聚焦基础社会保障需求,充分利用“社区云”等大数据完善“政策找人”信息数据库,摸清困难群众等特定对象救助需求,主动提供政策保障、帮扶资源和救助服务,实现民生政策精准推送和精准服务。 |
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32 |
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强化“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功能,在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版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 |
区委宣传部、 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办、 区城运中心 |
6月底前 |
| 33 |
文件起草单位要及时对政策咨询、相关留言进行解答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后续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 |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34 |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
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办、 区城运中心、各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35 |
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
区委宣传部、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36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不少于1次。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37 |
继续将8月确定为全区政府开放月,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8月 |
| 38 |
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10月底前 |
| 39 |
各相关部门要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优化更新本区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
区相关部门 |
10月底前 |
| 40 |
继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试点领域公开专栏的维护更新,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的方式,公开各类事项信息,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信息。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41 |
坚持开展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动态管理,优化完善目录内容和展示形式。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做好新增事项和更新内容的维护工作。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42 |
强化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版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10月底前 |
| 43 |
聚焦企业和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编制开发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 |
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一件事”业务牵头部门 |
10月底前 |
| 44 |
对与企业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查询量大的信息,要综合运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线下政府信息查询点等平台,通过场所公示、电子档案、“扫码看”“掌上查”“脸谱等级”等方式和形式,进行场景化公开。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10月底前 |
| 45 |
参照《虹口区居务公开基本目录》,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实际,于年底前全面完成本街道各居委会居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目录形成后,各街道要加强实地督查,确保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及时准确公开。 |
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46 |
设置专属页面,集中发布、及时公开北外滩开发建设相关工作方案、专项规划、标志性项目落地等关键节点和政策信息,扩大宣传推介力度,助力做大做强“企航北外滩”服务品牌,提升北外滩显示度和影响力。 |
北外滩开发办、区规划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投促办等相关部门 |
全年 |
| 47 |
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线下政务公开服务点等渠道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与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等信息。 |
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48 |
进一步做好教育、卫生、养老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信息公开。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房屋 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
全年 |
| 49 |
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着力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 |
区教育局 |
全年 |
| 50 |
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加大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
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
全年 |
| 51 |
聚焦“民心工程”,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 |
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
全年 |
| 52 |
进一步推进旧改征收信息主动公开,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和便捷性。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全年 |
| 53 |
对市民关心的道路交通问题,继续强化道路交管、停车泊位以及非法交通标线行为整治等方面信息公开。 |
区公安分局 |
全年 |
| 54 |
切实提升涉企决策质量,将定向听取相关行业及企业代表的意见作为涉企政策进入决策程序的前置条件。 |
区相关部门 |
全年 |
| 55 |
梳理汇总国家、市、区、园区等各级各类政策,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进一步优化各部门惠企政策汇集推广机制,依托“虹口企业服务云”集中公开准入标准、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投促办、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 |
全年 |
| 56 |
探索开发“政策计算器”“办事日历”等特色功能,便利企业精准查询适配政策。 |
区相关部门、区数据管理中心 |
全年 |
| 57 |
充分运用“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企业服务专员、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宣讲、办事流程演示等渠道和方式,加大政策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到达率。 |
区相关部门、区数据管理中心 |
全年 |
| 58 |
严格落实市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做好市场监管准则和标准的集中公开;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致、便捷的政策咨询;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的主动公开。 |
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 59 |
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增强预决算信息透明度。 |
区财政局 |
全年 |
| 60 |
依法依规公告各类审计结果,并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集中公示。 |
区审计局 |
全年 |
| 61 |
进一步完善“数字虹口”门户,加快本区公共数据资源全域全量实时汇聚,全面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效率,数据申请平均受理答复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 |
区科委、区数据管理中心 |
全年 |
| 62 |
贯彻落实《上海市数据条例》,探索基于隐私计算技术的数据开放新模式,切实强化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风险防范。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管理 中心、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63 |
围绕本区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结合“上海虹口”门户网站IPv6改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加强内容维护保障,确保信息发布流程规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 |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64 |
强化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优化门户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意见征询、投票问卷等互动功能。 |
区委宣传部 |
全年 |
| 65 |
深入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移动客户端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提升对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 |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 66 |
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核实、处理及答复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平台作用。 |
区委宣传部 |
全年 |
| 67 |
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完善本区以“上海虹口”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
区委宣传部 |
全年 |
| 68 |
强化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联动与融合,实现稿源互通,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的合力。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
区委宣传部、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69 |
加大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政策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信息化优势,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 |
区委宣传部、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70 |
进一步强化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及北外滩企业服务中心特色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辅导、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强化两大专区的联动。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北外滩集团、区相关部门 |
全年 |
| 71 |
在全区新增一批自助终端,推进自助终端进社区、楼宇、园区、商圈,方便企业市民就近自助查询相关政府信息,持续打造以“两个中心”为主体的虹口特色政务服务连锁超市,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 |
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 区科委、区投促办、区商务委、 区各政务服务部门、区数据管理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72 |
延伸基层政务公开服务点,通过设置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社区居务、加装电梯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实行定点、定向公开。 |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73 |
继续拓展《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公报》选登内容,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等纳入选登范围,确保应登尽登。 |
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 74 |
排摸公报需求情况,结合政务公开服务点的增设,优化调整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提升公报使用效果。 |
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 75 |
推进政府公报与政务公开移动端融合,拓宽数字公报传播渠道,强化数字公报服务能力。 |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 76 |
切实发挥本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77 |
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78 |
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设立政务公开联络员(AB角),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队伍基本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全面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79 |
加强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协调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司法局等将《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 |
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
全年 |
| 80 |
各单位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10月底前 |
| 81 |
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 |
区政府办公室 |
第三季度 |
| 82 |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且分值不低于4%的要求。 |
区委组织部 |
全年 |
| 83 |
强化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并于下一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 |
区政府办公室 |
下一年 第一季度 |
| 84 |
全面对标、逐项分解工作要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 85 |
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
6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