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兴岛前卫泵闸选址专项规划调整》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2-02-24      发布日期:2022-03-28      沪府规划〔2022〕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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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长兴岛前卫泵闸选址专项规划调整》的批复

沪府规划〔2022〕43号

市规划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长兴岛前卫泵闸选址专项规划调整〉的请示》(沪规划资源总〔2022〕73号)及所附文本收悉。为提高长兴岛中部防洪除涝能力,保障地区防汛安全,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专项规划内容。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前卫泵闸选址调整方案。水闸为1孔节制闸,净孔宽度按12米控制,泵站规模按20立方米/秒控制,泵闸选址位于长兴岛北沿、G40沪陕高速以西;设施水域部分布置总长147.5米,面积约5769平方米;陆域管理区位于水闸西侧,用地面积22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他市政设施用地(U9);水闸上方设置闸桥与大堤路连通,宽度为8米,陆域管理区设置进出通道沿新开河道接入现状乡村道路,宽度为6米(详见文本)。

二、原则同意新开河13河道蓝线方案。具体为:新开河13南起北环河,北至长兴岛北侧主海塘,河道长约320米,规划河道蓝线宽度40米,东西两侧陆域控制线宽度分别为6米、12米(详见文本)。

三、原则同意前卫泵闸段主海塘方案。该段主海塘长度177米,设防标准为“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浪”,堤顶高程7.8米,内外堤脚线之间距离为27.5米至32.5米,堤脚线外20米为主海塘管理与保护控制线;堤顶道路宽度为8至15米,与前卫泵闸陆域用地间设置进出通道,道路用地面积合计1587平方米(含闸桥),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市政设施用地(U9)(详见文本)。

四、原则同意长兴岛桔园生态特定区09CM-0101单元01街坊局部调整。具体为:01-17地块由供应设施用地(U1)调整为其他市政设施用地(U9),面积由22575平方米调整为3223平方米;根据泵闸规划方案相应调整01-03、01-18、01-19、01-20、01-21地块用地面积,并新增01-23、01-24、01-25、01-26、01-27地块(详见文本)。

五、请你局会同长兴岛管委会及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该专项规划中确定的设施用地范围内各类建设活动,确保工程的实施与安全。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做好与规划、水务、交通、绿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的沟通,深化前卫泵闸工程设计方案,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水务、交通、绿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同时,应处理好设施建设、运行与周边地块及青草沙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之间的关系,减少环境和工程风险。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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