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府〔2024〕170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六灶乡村单元PDCSJY05郊野
单元村庄规划专项调整(连民村
鹿溪村)》的批复
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六灶乡村单元PDCSJY05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调整(连民村、鹿溪村)〉上报审批的请示》(浦川新府〔2024〕224号)收悉。经研究,区政府原则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六灶乡村单元PDCSJY05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调整(连民村、鹿溪村)》。请结合镇、村实际情况,抓紧推进乡村振兴等建设发展,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2024年9月29日
| 抄送: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交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科经委。 |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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