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3-11      发布日期:2026-03-12      沪卫职健〔202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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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本市职业健康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全国、本市卫生健康工作部署,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以“职业健康风险防控治理年”为主线,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防风险、促发展、惠民生各项工作,推动本市职业健康工作提质增效,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

1.高起点谋划本市职业健康工作。围绕健康中国、健康上海的战略目标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科学谋划本市职业健康工作(2026-2030年),确定各项目标和任务。

2.推进部门协同和标准化体系建设。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行动、跨领域事件处置等部门协同机制。制定《上海市<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依托市职业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宣贯实施国家和本市职业健康领域相关标准,动态评价相关标准在本市的实施情况。

3.优化市职业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提升本市“职业健康一件事”平台办件量和服务能力,推动实现职业病患者在平台查询诊断结果。深入挖掘和利用职业健康业务相关数据,切实发挥平台服务和辅助决策作用。

4.动态调整职业健康专家库。组织审核、遴选、公示,调整补充市级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进一步充实市职业健康专家库技术力量。

二、开展“职业健康风险防控治理年”活动

5.完善职业病危害基础数据库。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属地责任,动态掌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信息,推动纳入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组织各区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质控,完善申报质控模式,提升申报数据准确性、科学性。

6.加强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监测和检测能力比对。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质控管理,推动质控结果公示。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源头准入-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全链条风险管控,实现技术服务取号、报告上报等“一站式”服务。推动本市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参与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7.建设职业健康监测大数据风险评估平台。深化平台优化与数据治理,打通申报、体检、诊断、技术服务、监督执法数据链,构建高质量职业健康数据库。强化功能验证与模型构建,在本市部分区域试点验证“监测发现—风险预警—风险干预—效果评估”等功能,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实现闭环管理。推进风险评估信息平台迭代升级,不断提升职业健康数智化管理能力。

8.深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结合本市风险评估和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新一轮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危害企业职业病危害持续改善。

9.开展职业健康为民服务。组织实施国家和本市职业健康服务项目,开展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提供系统连续的职业健康干预服务。实施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为不少于320家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职业健康干预服务。扩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覆盖面,为本市至少4000名劳动者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三、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0.开展现代化产业背景下职业人群健康服务体系研究。围绕本市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研究职业健康服务模式、技术手段和响应机制等内容,以适应现代化产业发展和全职业人群全周期健康管理的现实需求。

11.深入开展商务楼宇、园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保护项目试点。在既有项目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在试点楼宇和企业园区相关网点开展中西医结合的适宜基本诊疗服务、职业健康保护和健康企业建设等工作,为商务楼宇、园区从业人员实施整合型、针对性职业健康干预,满足职业健康服务需求。

12.开展职业健康促进。开展第2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职业健康知识“五进”等活动。完成8000名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完善本市职业健康科普工作机制。组织参加全国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根据国家要求推选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指导各区组织开展不少于8场次工作相关疾病和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四、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质量

13.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能力。着力推动各区疾控中心取得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切实为企业减负。开展职业病诊断费用成本评估研究,推动本市职业病诊断工作可持续发展。做好新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规范》及技术方案的宣贯培训。贯彻落实新版《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开展本市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专项调查,为构建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网络提供支撑。

14.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项目。组织实施本市职业病诊疗康复和危害因素监测人才培训项目,提升培训实效和人才能力水平。落实《上海市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规范本市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考核、继续教育。

15.提升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水平。继续开展本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筛选推广应用;试点推进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超标岗位改造治理建设和噪声个体防护适宜技术研发。

16.加强职业健康培训。推进本市职业健康培训质控,巩固各区职业健康培训成果,优化完善职业健康培训课程、内容。加强对本市集团公司、在沪央企总部的职业健康培训,发挥龙头导向作用,推动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五、推动职业健康交流发展

17.积极申报国家职业健康项目。鼓励本市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申报国家职业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学科等项目,参加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参与国家级指南编制、标准制定等各项工作,巩固和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和诊疗康复等全链条服务能力。

18.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举办“十五五”发展研讨会,促进长三角区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用人单位交流合作。依托省级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质控中心,召开长三角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疑难复杂案例专家研讨会。推动参与长三角区域化学中毒职业卫生应急演练,提升专业处置水平和跨省应急资源协同能力。

19.深化沪滇职业健康协作。继续开展云南省职业健康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为两地职业健康领域搭建深入交流、互学互鉴的平台,提升职业健康管理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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