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周浦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3-01-16      发布日期:2023-01-17      沪府规划〔2023〕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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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周浦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批复 

沪府规划〔2023〕17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报请审批《浦东新区周浦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浦东新区周浦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镇总规”)。请会同有关部门据此开展下层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底线约束要求

落实上海市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土地、人口、环境、安全等底线,实现资源能源环境紧约束条件下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至2035年,规划控制周浦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636公顷。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至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3.1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5.32公顷。根据城镇建设用地集中连片的原则,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不大于2533公顷。

至2035年,规划周浦镇常住人口调控目标不超过25万人。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人口空间布局。提升城镇居住水平,推进老旧住区改造,推进农村人口集中居住。规划城镇住宅用地771.65公顷,城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471万平方米。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至2035年,划定生态空间面积17.14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加强水环境治理和保护,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100%。

实现一体化的水资源、能源和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不断完善防灾减灾系统规划与设施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二、构建城乡统筹的空间格局

发挥新市镇在城乡发展一体化 中的作用,落实“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型”的市域空间体系,依托浦江-周浦-康桥-航头城镇圈,聚焦张江科学城整体发展,强化区域交通联系,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将周浦镇建设成为产业发展有高度的实力城镇、生活服务有温度的活力城镇、人文品质有浓度的魅力城镇。促进构建“五轴、两心、两带、多点”的空间格局体系。

加强镇区统筹服务功能,辐射带动农村地区发展,推进村庄规划落地。鼓励农村居民点向镇区、社区集中,实现设施共享集聚。撤并5个行政村、保留保护5个行政村。农村人口不大于0.4万人,开发边界外农村居民点用地75.22公顷,未来有序引导农民进镇安置,实现全域城镇化。

坚持公交优先,强化公共交通系统,优化综合交通系统。加强镇域内部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与慢行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常规公交500米服务覆盖率≥90%。完善道路网络布局,实现镇区全路网密度不低于6公里/平方公里。

三、优化提升空间品质和生活质量

以绿色、生态、宜居为主要目标,以人为本,优先保障公共性、公益性设施空间,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具有较高品质公共服务、职住平衡的综合型城区。

规划形成层次分明、分布均衡的生态空间网络系统,打造水系、绿化、公共空间复合的公共开放空间网络。至2035年,规划形成“水廊串联、城绿交融”的高品质公共空间网络,着力提升公园服务均好性。设置2处地区公园、37处社区公园以及21公里骨干绿道,设置规模大于400平方米的口袋公园。400平米以上的公园和广场的5分钟步行距离覆盖率达90%。

规划形成多层级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有效引导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模配置和空间布局,实现全镇15分钟生活圈均好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达标。至2035年,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06.44公顷,其中社区级设施用地39.17公顷,基础教育设施用地119.80公顷。养老、文化、体育、医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为100%。

规划新增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63.18万平方米,确保征收安置、公共租赁房等供应。新增租赁住房不低于346.42万平方米,促进张江科学城区域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实现与城镇发展的有机融合。

四、处理好近远期的发展关系

强化近期建设规划,优先确保环境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减量化等工作和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同步协调。

至2025年,完成建设用地减量化面积62.22公顷,包括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完善各类公共空间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近期新建6处公园绿地,10处基础教育设施,5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一批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镇总规”是新市镇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的主要依据,周浦镇各项规划建设都必须服从“镇总规”安排。请浦东新区政府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加快推进下层次的控详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落实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各单元用地控制、居住人口、主导功能等主要内容,推进总体规划落地实施。发挥“镇总规”综合协调作用,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加强对产业、住房、绿化、交通等专项的指导。鼓励多方参与新市镇规划、实施和管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浦东新区周浦镇政府要认真落实“镇总规”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区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镇总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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