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文件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成立松江九亭上海延青贸易有限公司
“6·3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区应急局:
你单位《关于成立松江九亭上海延青贸易有限公司“6·3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沪松应急局〔2024〕31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松江九亭上海延青贸易有限公司“6·3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九亭镇人民政府为成员,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2024年7月15日
抄送: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九亭镇。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