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沪绿容〔2019〕556号)、《上海市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沪绿容〔2021〕8号)的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浦东新区S2沪芦高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二期)(临港新片区)进行验收。验收结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浦东新区S2沪芦高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二期)(临港新片区)批复建设面积320亩,申请验收面积309.6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苗木种植、排水沟渠、配套道路、场地平整以及标识牌等。主要造林树种有无患子、枫杨、乌桕、东方杉、墨西哥落羽杉等。
二、验收基本情况
根据验收办法要求,验收小组对建设项目程序和竣工材料进行了检查,并就造林质量对样地进行抽样检查。共抽取了19块种植样地进行核查,抽样面积31.2亩,占项目申请验收面积10.1%。
三、面积测量结果
根据市地调院测量,2020年浦东新区S2沪芦高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二期)(临港新片区)测量面积309.69亩。
四、存在问题
(一)竣工材料
部分设计变更材料不规范。
(二)建设质量
部分地块苗木成活率不达标;少量苗木冠幅偏小;部分苗木倾斜、倒伏;部分林地内有建筑垃圾。
上述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整改。
五、验收意见
同意2020年浦东新区S2沪芦高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二期)(临港新片区)通过验收。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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