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印发日期:2023-10-18      发布日期:2023-10-18      沪科建复〔202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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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建复〔2023〕2号


董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上海科技创新在资金、人才、生态方面推进的建议”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是党中央交给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您聚焦资金投入、人才培育、生态营造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对于上海加快建设科创中心有很大借鉴意义。

  

  近年来,上海科技创新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新阶段目标和任务,以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持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集聚培育战略科技人才,持之以恒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与区域协同创新,全力推进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从形成基本框架体系向实现核心功能跃升,努力以高水平科技供给服务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2022年,上海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4.2%,其中基础研究占研发投入的比重约10%;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2万家,一批重大任务、重大项目有序推进。综合来看,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全球影响力持续攀升,已跻身全球主要创新型城市行列。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新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上海-苏州集群位列世界科技创新集群第6位;在英国《自然》杂志日前发布的《2022自然指数-科研城市》中,上海从2020年的第5位升至第3位,超过波士顿都市圈和旧金山湾区;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2》中,上海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位列全国第一。有关情况进展如下:

  

  1.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落地上海。为更好地对接国家战略,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对重大项目给予不低于20%的配套支持,为本市单位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提升本市单位承接重大专项的积极性,确保了重大专项任务在沪顺利实施。

  

  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发挥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作用。积极开展对本市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资助工作,营造有利于本市技能人才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落实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本市建设项目的评选、备案、经费保障等工作。二是建立梯度化人才引进体系。目前,上海已形成“一般人才、非急需紧缺人才先办理居住证积分; 持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满7年的人才依条件申办居转户,重点区域可缩短年限;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落户”的梯度化引才政策体系,并实行条件管理、不设额度限制。三是健全上海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本市不断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每两年组织开展上海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

  

  3.通过税收支持营造良好产业创新生态环境。例如在集成电路行业,2020年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发文明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行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可分为“两免三减半”(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五免五减半”(线宽小于65纳米,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和“十年免税”(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与此同时,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实施“两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特别是纳入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可享受五年免税、五年后减按10%税率征税的税收政策。

  

  下一步,本市将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抓手,制定出台本市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在原来20%的配套资金上将比例提高,进一步支持国家重点项目的开发”,根据目前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部署,为鼓励上海单位和科技人员继续积极承接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有效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在沪顺利实施,我们将会同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新一轮支持机制。对于代表提出的“使用相关材料、设备,建议按照一定比例扣减使用方公司的税基”的建议,我们将做好相关政策调研工作,保持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对接,为制定相关财税政策提供依据和信息储备。

  

  感谢你们对本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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