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
熊蕾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管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局相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持续组织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近年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联合交通、商务、住建、房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轨道交通、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居民小区等场所地下空间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主体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自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整治计划,落实隐患整改。下一步,全市消防部门将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隐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在市、区两级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下,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地下空间“专项体检普查”行动,全力组织相关社会单位、自主管理主体落实对地下空间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自查自改消防隐患问题。对于问题严重的,落实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动态跟踪,联合运用综合治理手段逐项督促整改。
二、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完善维修资金使用细化程序。《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消防条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等法规标准对共用设施(含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主体、职责、维修经费来源以及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内容、方法和相关行政部门监管职责等均有规定。但实践中受制于“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多方主体沟通难度大,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补缴难,紧急动用程序过程繁杂”等因素影响,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将配合房管部门针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特别是维修消防设施的简化操作流程、具体细化路径加强研究,并适时提请修订《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从立法层面进一步完善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范围和“绿色通道”机制。
三、持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继续通过“119”宣传月、消防宣传“五进”、社会消防安全大培训等工作,重点围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要求、火灾事故警示案例、火灾扑救和应急处置基本技能等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同时,会同房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研究引导专业力量为居民小区提供技术服务活动的措施,鼓励倡导居民小区探索建立或委托由安全管理专业团队提供地下空间管理专业服务的工作机制。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委员时参考。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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