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山区第二批新能源公交车发展计划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3-06-09      发布日期:2023-06-09      沪道运客〔2023〕1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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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交通委:

你委《关于金山区2023年新能源公交车发展计划及新增车辆额度的请示》(金交发〔202317号)收悉。为支持新能源公交车的发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更新、新增购置26辆新能源公交车,并纳入本市2023年度公交车购置计划,即锦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购置8≤车长<9米纯电动公交车15辆,金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7≤车长<8米纯电动公交车1辆,10≤车长<11米氢燃料电池公交车10辆。

二、同意新增6辆公交车额度,用于1681路、枫泾7路等线路新辟或增能,具体由线路经营企业锦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3辆)、金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辆)分别负责实施。新增公交车额度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按照交通运输部绿色出行考核要求,结合本市车辆技术发展及道路、桥梁现状,凡购置大于等于9米的车辆,原则上应为低入口或低地板公交车。

四、请你委组织公交企业在2023年度内完成相关车辆的投放工作,同时应加快推进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在投放新能源公交车前,应确保投放车辆所需的充电设施建设到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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