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等七部门关于延长《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5-12-26      发布日期:2025-12-26      沪商服务〔2025〕4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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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等七部门关于延长《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商服务〔2025〕418号

各相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管理办法》(沪商规〔2020〕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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