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1-13      发布日期:2026-01-16      沪绿容规〔202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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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5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沪府〔2025〕42号)自2026年2月1日起废止。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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