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4-06-17 发布日期:2024-06-17 静府复〔2024〕15 号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研究,区政府同意将上海静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静安静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出资人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变更为上海市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后续由上海市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对两家公司实施监管。
请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抓紧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