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机构版)》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8-05      发布日期:2022-08-10      沪市监网监〔2022〕03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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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规范养老服务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对《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9机构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机构版)》,并于2022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7月1日起,在本市养老服务中,当事人均可使用《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机构版)》,也可参照《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机构版)》自行制定合同文本。

二、各单位应做好《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机构版)》的宣传、推行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机构版)》通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sh.gov.cn)、上海市民政局(http://mzj.sh.gov.cn)和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机构版)》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联合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附件: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机构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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