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712号)要求,经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现决定废止《美发美容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废止的上海市地方标准目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
相关附件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712号)要求,经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现决定废止《美发美容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废止的上海市地方标准目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