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认定上海金磊实业有限公司为园区平台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5-02-12      发布日期:2025-02-12      沪奉府批〔2025〕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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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委:

你单位《关于认定上海金磊实业有限公司为园区平台的请示》(奉经请〔2025〕1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认定上海金磊实业有限公司为园区平台。南桥新城FXC1-0022单元13A-02A-A地块项目(联东U谷上海南桥创新科技园)为园区平台项目。

特此批复。

2025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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