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5-02-12 发布日期:2025-02-12 沪奉府批〔2025〕7 号
区经委:
你单位《关于认定上海金磊实业有限公司为园区平台的请示》(奉经请〔2025〕1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认定上海金磊实业有限公司为园区平台。南桥新城FXC1-0022单元13A-02A-A地块项目(联东U谷上海南桥创新科技园)为园区平台项目。
特此批复。
2025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