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普陀区2023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3-05-22      发布日期:2023-05-22      沪规划资源施〔2023〕17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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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普陀区2023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

沪规划资源施〔2023〕170号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普陀区2023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及2023-2025年三年滚动计划请示》(普规划资源行〔2023〕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关于编报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函》(沪规划资源施〔2022〕502号)和相关工作要求,经审核,现对普陀区2023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批复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海2035”总规及国土空间近期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结合你区国土资源利用现状和潜力,统筹下达2023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应引导开发建设向重点区域集聚,充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水平,强化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切实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计划下达

(一)土地准备计划

1.土地储备计划

下达普陀区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43.01公顷,包含铜川路泵站等21幅地块(详见附件1,面积以实测为准),有效期1年。请你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监管,加快土地储备实施,优化地类结构,完善地块实施情况台账,做好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海市土地储备信息的填报和动态维护,及时补充填报历年结转地块信息,实现储备土地全覆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同意上海自行车配件厂等17幅地块列入普陀区2024-2025年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总面积约56.20公顷(详见附件2,面积以实测为准)。滚动计划应聚焦重点、稳定库容,是编制后续年度储备计划的提前谋划,不可作为土地储备项目立项依据。

2.土地专项准备计划

同意普陀区康复医院新建项目等12幅地块列入普陀区2023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总面积约35.38公顷(详见附件3,面积以实测为准)。请你区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实施时序,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落实重大工程项目,聚焦重点区域和短板领域,与土地供应做好衔接。

同意兰溪路三源路规划幼儿园等3幅地块列入普陀区2024-2025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总面积约5.20公顷(详见附件4,面积以实测为准)。三年专项准备计划项目库,应与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库做好衔接,是编制后续年度专项准备计划的提前谋划。

(二)土地供应计划

下达普陀区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5-10公顷、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15-25公顷(其中城中村5-10公顷)、商办用地供应计划5公顷、产业用地供应计划5-10公顷。

同意真如副中心W060802单元D01-03地块(三源路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上报地块列入普陀区2023年市政公用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供应计划。

请你区根据计划安排,强化空间引导,加强区域统筹,有序推进各类用地出让,有效保障市政公共类用地供给,确保计划向重点发展区域倾斜。确保区域内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产业项目等尽快落地实施。

你区应滚动编制三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衔接土地准备和供应,强化用地支撑保障,不断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强化土地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三、执行要求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应始终坚持“遵循规划引领、保障规划实施、推进国土资源高质量利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做好各计划之间的协调联动。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着重把握如下方面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计划联动的规律性研究,提高计划执行效率,提升国土资源配置效能和综合效益。

(二)进一步规范年度计划调整,市局对各区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监管,指导支持各区因市、区重大决策或重点项目变化引起的年度计划合理优化。

(三)按季度编制,并向市局报送本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市局加强对各区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附件:1.普陀区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2.普陀区2024—2025年土地储备滚动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3.普陀区2023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4.普陀区2024—2025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地块基本 情况表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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